贯彻新《水法》适时修订长江流域规划
谭培伦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摘要: 2002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大大加强了规划的法律地位并明确了相关内容,这对于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更加科学地防治水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应当以此为契机,适时修订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为长江综合治理开发绘制出新的蓝图.
机标关键词:水法修订长江流域流域规划综合治理开发人民共和国可持续利用利用规划
分类号:D9(法律)
论文发表日期:2003-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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