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管理办法中的农业供水价格
柴存英
山西省运城市水务局
摘要:新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农业供水价格按补偿供水生产成本、费用的原则核定,实行两部制水价,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建议出台地方性的具体实施办法,制定配套政策,通过改革努力降低供水成本,提高农民对水费的承受能力.
关键词:水价思考建议
分类号:F3(农业经济)
论文发表日期:200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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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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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ISSN:1000-1123
年,卷(期):2004,(2)
所属栏目:水价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