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长江河道采砂解禁实践和探索
傅国儒
邹紫伟
金叶文
1.江西省水利厅2.江西省水利厅3.江西省水利厅
摘要:2004年2月,江西省4个可采区率先对长江河道采砂实行解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拍卖采砂经营权的方式确定采砂业主.江西省解禁实践中发现在"一证一费"落实、采砂的税收征缴、采砂船功率等问题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建议利用经济手段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科学制订河道采砂权拍卖方案,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各采区现场监管,以保证解禁后的采砂管理顺利进行.
关键词:可采区现场监管采砂船
分类号:TV8(治河工程与防洪工程)
论文发表日期:200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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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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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ISSN:1000-1123
年,卷(期):2004,(20)
所属栏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