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集团公司清产核资的启示
吴海广1
俞欣2
王文玲1
1.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2.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
摘要: 作为水利部经济调节司推动部直属单位所办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工作的三家试点单位之一的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集团公司),从2004年3月开始进行清产核资工作,2004年12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以清办函[2004]6号文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了确认批复,保证了企业从2005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关键词: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管理制度
分类号:F2(经济管理)
论文发表日期:2005-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5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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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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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ISSN:1000-1123
年,卷(期):2005,(6)
所属栏目:水利财务与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