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利投资和运行机制研究
张汉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摘要:首先要明确各类投资主体在水利投资中的职责定位;针对目前我国水利投资所占比重过低且增长不稳定的状况,需要建立一种水利投资与全社会投资和国有投资同比增长的机制;中央政府不仅要承担水利建设的规划、组织建设的责任,而且要承担绝大部分的建设资金.除了"水利建设基金"等可用于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的财政性资金之外,各级政府要加大"预算内水利事业费"的规模.新建水利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中,要加强对项目的经济和财务问题,如投入机制、价格机制、运行机制、工程管理体制等的研究论证.
关键词:水利投资投资主体运行机制补偿机制
分类号:F407.9+TV-9(工业经济理论)
论文发表日期:200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5(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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