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法》与水能资源管理
程回洲
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摘要:<可再生能源法>确定了水能的独立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法律地位.当前水能资源管理严重滞后的现状,要求切实加强管理工作,一方面满足我国能源开发和能源供应的战略需要,一方面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和永续利用.水能实现着水量的天然配置,是河流生命的动力,长期的管理缺位影响了水能资源的科学管理和有序利用.<可再生能源法>明确了水能资源的管理体制与部门职责分工,是今后加强水能资源管理的又一部重要的涉水法律.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法水能资源管理河流健康
分类号:TV211.14(水资源调查与水利规划)
论文发表日期:200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1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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