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水权分配和转让的原则与实践
托比·麦克格拉斯1
罗伯特·斯庇德1
沈大军2
张林海3
王学凤4
1.中国水权制度建设项目组2.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4.清华大学
摘要:在宁夏可供水量有限的条件下,明确初始水权,实施水权转让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有效途径.宁夏在初始水权分配工作中制定了生活用水需求优先,需求优先序,丰增枯减,依法逐级确定,宏观指标与微观指标相结合,实行引水量、耗水量、排水量"三同时"控制等原则,在水权转让中确立了总量控制、统一调度、民主协商等原则.依据这些原则,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目前水权转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关键词:初始水权水权转让宁夏
分类号:TV21(水资源调查与水利规划)
论文发表日期:200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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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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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ISSN:1000-1123
年,卷(期):2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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