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移民长期补偿方式探讨
胡宝柱
赵静
周金存
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450045,郑州2.华北水利水电学院,450045,郑州3.华北水利水电学院,450045,郑州
摘要:水库移民长期补偿具有土地功能物化、工程建设效益共享、移民参与程度高的特点,既有利于移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同时还可以降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一次性初始投资,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方式的创新.水利水电工程尤其是水利工程大都兼有公益性和经营性特点,应结合管理体制的改革,在推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明确经营性、公益性和准公益性项目对水库移民安置补偿应承担的责任.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分别实行企业独立承担、国家全面负责和企业承担与经营性资产相应责任的长期补偿的方式.
关键词:水库移民搬迁安置长期补偿公益性
分类号:D523.8(世界政治制度与国家行政管理)
论文发表日期:2011-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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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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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0-1123
年,卷(期):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