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条例》再现太湖美景——访江苏省水利厅厅长吕振霖
程瀛
摘要:《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标志着太湖流域管理进入了依法治水的新阶段.记者日前就《条例》在江苏省的贯彻实施情况采访了江苏省水利厅厅长吕振霖. 中国水利: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您认为《条例》的施行对加强太湖流域综合管理有何现实意义? 吕振霖:太湖流域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条例》对进一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建立有流域特色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条例》建立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防汛抗旱和水污染防治等各项制度,完善了保障机制和监督措施等,对于促进太湖流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机标关键词:管理条例太湖流域江苏省水资源管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行政法规流域管理综合性
论文发表日期:2012-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1( 20 )
中国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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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ISSN:1000-1123
年,卷(期):2012,(8)
所属栏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