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综合规划将陆续获批本刊拟推系列专题解读
《中国水利》编辑部
摘要:继《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辽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2012年12月28日分别以国函[2012]220号、国函[2012]221号获得国务院批复后,据悉,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太湖等各江河流域的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也已全面完成,进入国务院批复发布程序,近期将陆续与公众见面.这是我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流域管理为基础,以完善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流域综合管理体系为目标,对流域发展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同时处理好兴利与除害、开发与保护、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等关系,形成的科学指导文件,对充分发挥大江大河的多种功能和综合利用效益,实现流域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科学支撑作用,意义重大而深远.
机标关键词:流域综合规划科学发展观水资源综合利用综合管理体系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持续发展国务院开发与保护
论文发表日期:2013-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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