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干流水权地市盟间转让有关问题初探
张文鸽
殷会娟
1.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450003,郑州2.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450003,郑州
摘要:对黄河干流水权地市盟间转让进行了界定,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黄河干流水权地市盟间转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涉及的有关问题,并对水费收入下降影响灌区管理机构的良性运行问题、工业用水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缴库问题、黄河于流水权地市盟间转让期限与水权转让期满之后的转让问题、农业灌溉用水和工业用水保证率不协调问题、黄河干流水权地市盟间转让融资方式、节水改造工程生效时间和受让方主体工程投产运行时间不匹配问题等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黄河水权转让期限费用
分类号:TV213.4(水资源调查与水利规划)D923.2(中国法律)
资助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1309108)
论文发表日期:201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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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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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ISSN:1000-1123
年,卷(期):2014,(23)
所属栏目:水权水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