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界定、政府推动与官员激励——东阳—义乌水权交易的经济解释
蒋剑勇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经管学院,310018,杭州
摘要:“全国首例”的浙江省东阳—义乌水权交易实践及其引发的争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学界普遍认为这是一例“在产权模糊情况下发生的水权交易”,但科斯定理指出“产权清晰界定是交易的前提条件”.那么如何解释其中的矛盾,东阳—义乌的水权交易又是如何实现的呢?在界定水资源的物品属性与产权属性的基础上,剖析东阳—义乌水权交易的过程,提出了可能的经济解释:该水权交易实现的前提是各利益方对于水权进行了相对清晰的界定,政府推动降低了水权界定的成本和地区间水权交易的协商费用,而官员对于政绩的追求是区域水权交易的动力所在,由此进一步得出一般化的经济涵义.
关键词:东阳—义乌水权交易产权界定交易费用经济解释
分类号:TV213.4(水资源调查与水利规划)
论文发表日期:2015-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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