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及思考
王天雄
甘肃省张掖市水务局,734000,张掖
摘要:甘肃省山丹县地处河西走廊中部,水资源严重短缺.为改善农业灌溉条件,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县建成大量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对改善灌区农业生产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管护主体缺失、管护责任不落实、缺乏维修养护资金等问题.
2014年,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暂行办法》,山丹县开展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关键词: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农业水价改革山丹县
分类号:S27(农田水利)D923.2(中国法律)
论文发表日期:2017-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33-34,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