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长制湖长制下推进江苏生态环保执法机制改革的思考
顾向一
闫浩
晏子璇
1.河海大学法学院,210000,南京2.河海大学法学院,210000,南京3.河海大学法学院,210000,南京
摘要:针对河长制湖长制着眼生态河湖治理中的权力配置和制度耦合方面的失衡之处,要树立更长远、稳定的发展战略,完善配套制度.要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厘清改革后的制度脉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助力江苏省水利现代化建设.
关键词:江苏省生态环保执法权力配置制度耦合
分类号:TV85(治河工程与防洪工程)
资助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018B32914)
论文发表日期:2019-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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