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河长制湖长制的河湖监管体系构建
刘小勇
陈健
1.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100038,北京2.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100038,北京
摘要: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强化河湖监管,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基于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制度安排,研究提出了以省、市、县、乡四级河长湖长为责任主体、基于纵向传导和横向协同机制的河湖监管体系构建思路,分析了我国河湖监管的主体、内容及相关措施,为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打赢河湖整治攻坚战提供决策支持.
关键词:河长制湖长制河湖监管体系责任主体
分类号:TV879(治河工程与防洪工程)TV876(治河工程与防洪工程)
论文发表日期:2020-04-27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7-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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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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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ISSN:1000-1123
年,卷(期):2020,(8)
所属栏目:专家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