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联合河长制"经验与思考
周莹雅
沈建伟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205200,苏州
摘要:一、概述
1.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范围
2019年5月1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面积约2 300 km2),示范引领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位于太湖流域沪苏浙两省一市、两区一县,水资源丰富,水面超过整个示范区1/5面积,生态环境总体良好,但局部水环境存在需协同改善的状况.
关键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联合河长制跨界河湖河湖管护
分类号:TV85(治河工程与防洪工程)
论文发表日期:2021-05-27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19-20,4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