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下辽宁河湖管理联动机制
陈颖1
李慧1
高萌2
1.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110003,沈阳2.辽宁省铁岭水文局,112000,铁岭
摘要:近年辽宁省积极推行河湖长制,于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体系,同时建立了省、市、县(市、区)、派出所四级河道警长制,有力支撑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效推进.2019年7月,《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河湖长制工作迈上法制化新台阶.通过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2021年辽宁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83.3%,无劣V类断面,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河湖管理保护逐步实现规范化、常态化.
关键词:河湖长制协调联动河湖管理保护辽宁省
分类号:TV879(治河工程与防洪工程)
论文发表日期:2022-02-27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35-36 )
中国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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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ISSN:1000-1123
年,卷(期):2022,(4)
所属栏目:河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