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淮安市淮阴区"四水四定"试点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探讨
黄昌硕1
莫李娟2
杨军飞3
王炜4
1.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10029,南京;长江保护与绿色发展研究院,210098,南京2.太湖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214024,无锡3.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10029,南京4.江苏省南京市水资源管理中心,210008,南京
摘要: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对于实现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以江苏省首批水资源刚性约束试点地区淮安市淮阴区为例,分析了淮阴区可持续发展与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设的必要性.以水资源为刚性约束,构建了淮阴区"四水四定"13项指标体系,解析了刚性约束制度体系内涵,构建了淮阴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体系,提出制定水资源调度制度、建立淮阴区水资源费征收准则等建议.
关键词:"四水四定"可持续发展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体系淮阴区
分类号:TV213.4(水资源调查与水利规划)
资助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2YFC3202401)江苏省水利科技项目(2022038)江苏省水利科技项目(2023062-1)
论文发表日期:2024-08-12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5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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