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欧专利审查确定区别特征和技术问题的比较 -——基于照明技术376专利族审查的实证分析
陈晓清
华南理工大学 法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1;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1450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中国虽专利申请量居首,但发明专利质量差,凸显"量质失衡"困境.本文聚焦创造性审查的关键环节——"确定区别特征与技术问题",以照明技术376 专利族案例为实证样本,对比分析中美欧三地规则差异.研究发现:中国遵循"三步法"同步确定区别特征与技术问题,欧洲依托"问题-解决法"路径构建客观技术问题,美国则通过判例法侧重"区别特征"的考量.同时,揭示了中美欧审查实践中由于技术效果分析的缺位,导致技术问题的误判,从而影响创造性判断的准确性的问题.提出强化"技术问题→区别特征→技术效果"的逻辑链条,以技术效果为客观校准器,提升创造性判断的科学性.本研究为优化我国专利审查标准、培育高质量专利提供理论与实践路径参考.
关键词:区别特征技术问题技术效果三步法Graham四要素问题-解决法
分类号:TM923(电气化、电能应用)
论文发表日期:2025-04-30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9( 2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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