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弱视治疗时间概念的探讨
王洪峰
王恩荣
1.松原市中心医院 吉林 松原 1380002.松原市中心医院 吉林 松原 138000
摘要:目的:探讨儿童弱视治疗时限、治疗相对年龄限制、何时结束治疗等,关于治疗时间概念.方法:对2001年3月-2012年12月笔者所在医院收治的2.5~18周岁弱视儿童1035例1887只眼进行验光配镜矫治、遮盖疗法、家庭精细作业和采用弱视治疗仪等综合疗法.结果:(1)2.5~6周岁、7~12周岁疗效均明显高于13~16周岁(P<0.05),但13周岁以上大龄儿童也有脱镜、痊愈和基本治愈者.(2)经过3年以上治疗者疗效明显.(3)儿童弱视脱镜后视力下降情况,377只眼儿童弱视脱镜后视力下降53只眼,视力下降率为14.06%,未发现弱视复发者.其主要原因:假性近视19只眼,发生率为5.04%;真性近视34只眼,发生率为9.02%.结论:儿童弱视治疗年龄限制上应为:开始弱视治疗应在2周岁半验光配镜,最佳时期为2.5~6周岁,7~12周岁属适宜年龄,但对13~18周岁儿童弱视不要轻易放弃治疗,因为经过治疗仍有部分弱视儿童视功能会得到提高.治疗期限应为:弱视基本治愈后应随访观察3年,脱镜后结束治疗是最安全.
关键词:儿童弱视治疗时间概念治疗期限治疗年龄限制
分类号:R777.4(眼附属器官疾病)
论文发表日期:201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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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医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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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674-6805
年,卷(期):2016,14(3)
所属栏目: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