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淫乱不应规定为犯罪
蔡淮涛
安阳工学院,文法学院,河南,安阳,455000
摘要:我国刑法把聚众淫乱行为规定为妨害社会秩序的犯罪,但由于这种行为本身所具有的隐蔽性特征,司法实践中作为有罪处理的案件很少.从刑事立法的角度考察,聚众淫乱罪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符合刑法保护法益的目的,是否背离刑法谦抑性的要求,这些都需要法学界予以理性的回答.
关键词:聚众淫乱刑事立法犯罪
分类号:D924.3(中国法律)
论文发表日期:2011-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15-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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