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别地下水异常的干扰性与前兆性的原则及其应用实例
车用太1
鱼金子1
刘成龙1
徐桂明2
郑益铭3
1.中国北京100029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2.中国南京210014 江苏省地震局3.中国四川邛崃611530 四川省邛崃市防震减灾局
摘要:提出了地下水干扰异常识别与排除的4个“相关性”原则,即成因上的相关性、空间上的相关性、时间上的相关性与强度上的相关性;提出了地下水前兆异常确认的4个判据,即首先是非干扰性异常,其次是有震例与理论模式的支持,再次是已有前兆映震理论或模式的支持,最后是有其它测项与学科异常的配套.还介绍了利用上述原则与判据排除江苏省宿迁市大面积地下水干扰异常,与确认四川省邛崃川22井2007年12月-2008年4月断流为汶川地震的前兆性异常的实践检验实例.
关键词:地下水干扰异常地震前兆异常
分类号:P315.72+3(大地(岩石界)物理学(固体地球物理学))
资助基金:中国地震局老专家科研基金(20114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0930637)
论文发表日期:2011-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9( 80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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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学报

地震学报

北大核心CSTPCD
ISSN:0253-3782
年,卷(期):201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