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季度及2005年1季度动力煤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与分析
米赛鸣
摘要: 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监督任务书[2004]国监任字第04041号及[2005]国监任字第01016号,在2004年第4季度、2005年第1季度分别对动力用煤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我中心2次派出13个抽样组共51人次,涉及全国二十几个重点产煤省(市)的煤炭生产、运输终点站和中转港口,并连续两次赴山西、陕西、河南、贵州、山东,江苏,安徽,四川、湖南、重庆10个省(市)和秦皇岛港口现场抽样.整个抽查工作已全部结束,不合格企业检验报告及通知单均按规定时间发出.
机标关键词:动力煤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心煤炭质量煤炭生产检验报告监督检验
论文发表日期:2005-01-01
页数:3( 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