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户承包土地流动的条件和模式
邓大才
湖南省常德市委办综调室
摘要: 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必然要向比较效益高的方向流动,流动是土地的常态.这是土地内在的经济规律决定的.但是我国有许多人认为,土地是农民就业和生存的保障,流动的条件还不成熟,其理由有三个方面:一是农民人均耕地仅1.4亩,根本没有流转的条件,只有生存的可能.二是社会生产力不发达,非农产业不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三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存在.不可否认,现在承包土地的确是农民生存就业的基本保障.但是笔者认为,承包土地并非要等到大部分农民都已经转移到二、三产业,人均耕地较多以后才允许流转.土地流动不仅不会影响农民的生存和就业,而且还能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条件相对较好的东部地区可以进行较高阶段的土地流转,条件较差的地区可以进行较低层次的土地流转.
机标关键词:农户承包土地土地流动农民就业土地流转人均耕地剩余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障体系
分类号:F3(农业经济)
论文发表日期:2002-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29-32 )
南方农村

南方农村

北大核心
ISSN:1008-2697
年,卷(期):2002,(2)
所属栏目:土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