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视域下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研究
陈维君
马超杰
华南农业大学 人文与法学学院;广东省法学会 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广东 广州 510642
摘要:农村土地纠纷的突出特点为群众性、社会性、乡土性、行政职能性,新时代"枫桥经验"所提倡的源头治理及多元化解理念,对完善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衔接机制有积极的指导价值.本文梳理了农村土地纠纷解决模式的实践演变及立法发展进程,揭示了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中存在的法律规范体系碎片化、缺少跨部门协同机制、仲裁机构权威性不足等问题,并提出新时代"枫桥经验"视域下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的构建路径,包括构建调解、仲裁、诉讼三位一体的程序衔接体系,着重完善诉前协调机制;努力打造基层治理组织和司法系统的协同治理网络,达成纠纷解决标准的规范化与统一化;推动仲裁员专业队伍的系统建设,强化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公信力.
关键词:"枫桥经验"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衔接机制
分类号:F321.1(中国农业经济)D925.7(中国法律)
资助基金:广东省法学会委托研究基地项目(GDLS(2024)C4)
论文发表日期:2025-08-25
在线出版日期:2025-09-26(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6( 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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