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司治理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基于债权人与所有者的行为博弈
黄允如1
王宁2
1.山东财政学院会计学院2.济南市财政局
摘要: 一、引言
现代公司由于存在这样一种行为,即一个人或多个人(委托人)雇佣其他人(代理人)去完成某些服务,并赋予后者以决策的权力,由此产生了代理关系.在财务管理中,主要的代理关系有两种,其一是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关系,它是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产生的,关于这方面前人已进行了较多的研究,因此本文暂不作讨论;其二是债权人与所有者之间的代理关系,它是由于债权人与所有者之间的债务关系而产生的.公司的债权人作为委托人,将资金的使用权授予所有者,收取固定的利息;而公司的所有者作为代理人,代替债权人行使资金的使用权,实现资本增值,并支付额定的利息予以债权人,这就使债权人本息的全部收回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有者的行为.
机标关键词:委托代理关系公司治理债权人行为博弈所有者
分类号:F2(经济管理)
论文发表日期:200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6-05-22(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10-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