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东北试点看增值税转型
芦晓莉1
曹淑杰2
1.济南职业学院财政系2.山东财政学院审计处
摘要: 1994年我国进行了以增值税为核心的税制改革,新税制运行十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初步达到了改革目标,但目前生产型增值税对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等不利影响.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改革增值税税制,实现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并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在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八个行业实施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的试点.本文拟从我国东北增值税转型试点运行的基本情况及经验,谈谈我国增值税转型的一些看法.
机标关键词:增值税转型
分类号:F8(财政、金融)
论文发表日期:200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6-05-22(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30-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