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与税收对关联方交易的处理差异探究——基于现行的会计与税收相关法律法规
田梦可
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摘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这一系列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以及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对关联方的界定、关联方交易的类型以及其信息披露等做出了较以往更为为详细的规定.2007年12月6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其中特别纳税调整部分对关联方交易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随后,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和加强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8日颁布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特别纳税调整内容进行了有效地规范与补充.
机标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税收关联方交易处理差异探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纳税调整实施条例
分类号:F275(企业经济)
论文发表日期:2011-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6-05-22(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齐鲁珠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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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3-6040
年,卷(期):2011,(3)
所属栏目:会计理论与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