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大农业核算的特殊安排
孙玉莲1
嵇大海2
1.江苏洪泽湖现代渔业发展有限公司2.江苏准安鹏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摘要: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并将于2013年12月31日废止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设置专门用于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水产养殖各业(以下统称农业或大农业)核算的会计科目,也未制定农业生产的账务处理规范.但是农业生产有其自身特点,将其硬纳入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和服务业的成本、费用核算体系,具体操作时很不方便.小企业会计准则比较完整的规范了农业生产的会计核算,是该准则比之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新增的重要内容,也是该准则比之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一大进步.
机标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大农业
分类号:F2(经济管理)
论文发表日期:2012-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6-05-22(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