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邵瑜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卫生防疫站,214062
摘要: <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该法分七章七十九条,详尽地阐明了具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贯彻了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机标关键词:人民共和国职业病危害防治法occupational disease用人单位防治工作预防为主管理部门
分类号:R19(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论文发表日期:2003-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106-108 )
英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