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共济制度对中医类与非中医类医院医药费用影响的比较研究
陈蒙恩1
王焱1
张晓溪2
袁有树1
侯浩佳3
王佳怡3
杨敬宇3
王志伟4
张倩5
1.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 北京 102400;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 北京 1024002.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 北京 102400;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 北京 102400;中国中医科学3.甘肃中医药大学卫生管理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004.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 北京 102400;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药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北京 10245.四川省肿瘤医院·研究所,四川省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四川省癌症防治中心,电子科技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四
摘要:目的:分析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实施对中医类与非中医类医院医药费用的差异影响.方法:使用2022-2023年兰州市高血压门诊患者医保结算数据,运用单因素分析和间断时间序列模型进行实施前后比较.结果:中医类医院实施前后的次均西药费、中草药费和医疗服务项目费,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次均医疗费总额、中草药费和医疗服务项目费实施后呈现明显下降趋势(P<0.05);非中医类医院实施前后的次均医疗费总额、西药费、中成药费等,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次均医疗费总额、西药费和中成药费实施后呈现明显下降趋势(P<0.05).结论: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对两类医院医药费用控制产生有利影响,且非中医类医院费用控制效果更优,但部分组成费用控制效果有待加强.要持续完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推进多方协同治理与支付差异化,以提升门诊待遇保障水平.
关键词: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中医类医院非中医类医院医药费用双组间断时间序列模型
分类号:R1-9(预防医学、卫生学)F840.684(保险)
资助基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资助项目(ZYZB-2023-43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资助项目(GZY-FJS-2022-045)
论文发表日期:2025-12-05
在线出版日期:2026-01-0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6( 1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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